工业用房买卖过户需缴纳的税费有:
一、出售方:
1、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按照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定的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当然,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二、买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每个城市各不相同)按年缴纳。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3、契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缴纳契税。
苏州房产继承过户分为有遗嘱和没有遗嘱,两种情况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一、有遗嘱的继承或遗赠的房产过户; 在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文件说,房产继承必须公证的规定废止了!意味着如果公证处按照这个规定来执行的话,就不用进行继承权公证。也就是说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 主要有三种途径:
1、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