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拿的证件有:
一、买方需要准备的材料:
1、购买人、共同购买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
2、购买人家庭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配偶页、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页;
3、婚姻证明;
4、其他:
①军人或现役武警家庭需提供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警官证;体现军官证和身份证同一人、部队驻地的证明;
②外籍人士需准备:护照、译本公证;
③台湾居民需提供户籍本。
二、卖方需要准备的材料:
1、出售人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
2、出售人家庭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证;
5、其他:
①若是公司产权,则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某员工来办理售房事宜的授权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公司账户、余杭区房屋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主城、萧山不用)、公司公章;
②军人或现役武警家庭需提供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警官证;体现军官证和身份证同一人、部队驻地的证明;
③外籍人士需准备:护照、译本公证;
④台湾居民需提供户籍本。
房屋过户需要带的证件有:
1、买卖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2、卖方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如果买方是离婚人士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
3、双方离婚协议书和当地法院判决书原件;
4、买方要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如果是单身人士,要当地市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5、卖方要携带过户房屋的 房产证,卖方房产证复印件两份、买卖方身份证复印件要准备五份;买卖双方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要二份、结婚证复印件也要二份。
深圳房子过户需要过户对方有购房资格,深圳购房条件是:
一、购房资格类;
1、购房资质;
(1)内地居民: 已婚: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 未婚/离异/丧偶:二代身份证,若离异未满三年,需提供前配偶二代身份证;
(2)在深现役军人:军官证和二代身份证;
(3)港澳人士: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
(4)台湾人士:台胞证;
(5)外籍人士:护照(首页)、就业证或就业卡及劳动合同(在深1年以上,个人信息页、合同有效期页和签字盖章页);
(6)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证书、二代身份证;
2、所需证件;
(1)已婚: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未婚/离异/丧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集体户口需要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页,本人页(深圳市集体户口无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页)
3、婚姻状况;
(1)未婚不需要提供;
(2)已婚:结婚证(正副页);
(3)离异:离婚证(正副页)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社保和户口;
(1)深户:在深圳市落户满3年(具体落户时间以居民户口簿记载时间为准),须提供意向登记截止日期连续缴纳满3年(满36个月)及以上(或在意向登记截止日前3年内出现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在意向登记截止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36个月,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记录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深圳市社会保险理念参保缴费明细表》)或在深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2)非深户:须提供意向登记截止日连续缴纳满5年(满60个月)及以上(或在意向登记截止日前5年内出现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在意向登记截止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记录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或在深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3)在深军人需提供部队出具的在深服役时间证明(盖章)。
5、现有房产证明;
(1)未婚:本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2)已婚: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若有)《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3)离异(满3年)/丧偶:本人、未成年子女(若有)《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4)离异不满3年:本人、前配偶、未成年子女(若有)《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