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房子讲的就是将父母的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怎样最省钱,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是:
一、继承房产过户,父母的房子通过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给子女,这种需要产权人过世以后才可以办理;
二、赠与过户,父母的房子通过赠送的方式办理过户给子女,如果房屋产权没有超过五年的就可以采用直系亲属间赠与过户的方式,可以免交个税和增值税;
三、买卖过户,父母的房子通过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办理过户子女,如果房屋产权超过五年的,就可以采用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只需要交房产原房本价格1-3%的契税。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最好是采用继承房产过户,这种方式不需要缴纳税费,但是继承房产过户有一个条件就是要在老人过世以后才能办理;
如果是老人生前办理就要看房产年限,如果是老人房产持有超过五年的,就采用买卖房产过户的方式办理,只需要缴纳房产证原房本价1-3%的契税;
如果是房产没有超过五年的,就采用赠与过户的方式,可以不用交个税和增值税。
继承父母的房子有三种途径:
第一、继承方式过户; 首先,虽然大部分父母都认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最好的方式当然就是继承,但是我认为继承的限制因素太多了:
1、继承是必须要等到房屋权利人去世后,也就是说想继承父母的房子,必须要等到父母去世之后。
2、如果房屋权利人生前有留下遗赠抚养协议、或者是遗嘱,那么法定继承就要受到影响了,顺序是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法定继承。
3、过户时,还需要缴纳一笔5.3%税点的增值税。
第二、正常买卖方式过户; 通过正常买卖方式过户,其实就是把房子直接卖给子女,父母是卖方,而子女自然就是买方。 那么既然是正常买卖,就同样需要缴纳1%-2%的契税、1%契税等等,而这种方式最大的优势就是手续简单,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买卖双方携带有效证明,去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即可。 而且如果房子是满五唯一的,也就是说拿到产证的时间满5年,且是在本城市的唯一住宅,就可以少交1%的个税。
第三、赠与方式过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赠与和买卖是同一个概念,比如想通过赠与获得有购房资质,以及会占用购房名额。 并且赠与虽然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是却需要缴纳3%的契税,也就是说赠与一套总价100万的房子,光是契税就需要3万元,除此之外,还有5.3%的增值税。 因此从这3点来说,继承方式的“不确定”更多,因此父母有房的注意了!继承并不是过户房子最好的方式。
广州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有:
一、被继承人(死者)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敲死亡图章的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三、被继承人未婚无子女的,由计生部门开具未婚无子女证明;
四、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根据人事档案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空白证明格式到公证处领取);
五、 被继承人与其父母、配偶、全体子女在一起的户籍证明,由派出所根据老户籍档案(即以上人员在一起时候的户口档案底册)开具;
被继承人是农民,另由村委会开具证明,内容是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
六、被继承人父母先于其死亡,开具其父母死亡的户籍注销证明;
七、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八、 被继承人子女的独生子女证(非独生除外);
九、遗产凭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十、如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其死亡,死者单身,且没有子女,则由第二顺序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证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方法同前;
十一、如有遗嘱,提供遗嘱原件;
十二、其他材料;
十三、全体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到场。第二顺序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
十四,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有后于其死亡的情况,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有先于其死亡的,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
房屋继承的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价的2%)、评估费(累进计费)、合同印花税(评估价的0.05%)、登记费100元、权证印花税5元。法定继承者不用缴纳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者需要缴纳1.5%的契税。
福州继承房产再次出售需要交的税费有:
1、契税
首套税率:90平米(含)以下1%;90平米以上1.5%;二套税率:3%;
2、增值税
房产证下发满2年,免征;不满两年,税率为5.6%;
3、个税
满五年且唯一,免征;其他情况,税率为差额的20%;
(差额,是指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始价即继承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