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签订赠与协议【立即咨询“赠与的协议签订”】
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协议,即所谓的赠与书。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包含: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第二步:办理公证【立即咨询“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准备所需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房屋赠与协议;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第三步:缴纳税费
房屋赠与的双方凭房屋产权证、赠与协议、公证书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四步:办理过户【立即咨询“办理赠与过户”】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赠与过户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赠与公证书;
4、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契税收据。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条件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产权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与受赠人均属自愿,签订书面正式的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受赠人必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夫妻之间、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无需审核购房资质)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步骤:
一、签订房屋赠与协议;
二、办理赠与过户公证;
三、递交相关材料办理赠与房产过户;
四、缴纳相关税费(增值税、个税、契税、印花税等);
五、领取新的房产证。等新的房产证证下来你之后就可以办理离房屋交接手续,等交接手续办理完之后,就算房产赠与过户办理完成。
房屋赠与他人不可以直接更名,也是需要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还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具体流程是:
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然要缴纳契税等过户费。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百分之二;
4、办理产权权转移。在房产赠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赠与双方应该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核心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