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过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
1、工本杂费: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费: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赠与公证费: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税费:一般来说,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
姐弟之间赠与房产过户具体手续:
第一步:双方至交易中心直接取号;
第二步: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表格在交易中心当场领取;
4、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交易中心进行房屋核价(估价)以交易中心自己系统里的价格为准;
第四步:交易中心出具《交易计税价格核定表》明确了此次赠予的税额。(无个税及增值税;有契税,最高3个点)
第五步:办理公证 在交易中心当场公证(签订赠予书、笔录、录像);
第六步:公证完成后,交易中心出具《税收登记综合预收件单》、《纳税告知书》;
交易中心流程完毕,等待3-5个工作日,再至交易中心办理缴税;
第七步:缴税 等3-5个工作日后至交易中心拿号缴税;
第八步:当场等候领取新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