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手续是:
民法典规定,在异地办理房屋委托出具的,当事人要出具委托书,载明委托的期限、权限等内容,而受托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异地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可以在线办理,只需提供一下证件: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4、房产证原件、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和购房发票等房产权利凭证;
5、委托涉及处分公司财产的,应提供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处分的会议决议;
6、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深圳房产继承费用包含有:
一、继承人涉及税费和税收优惠
1、契税——对法定继承人不征!
对非法定继承人征收!
依据-—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因此继承人应该按3%税率缴纳契税。不适用首套或二套房优惠税率!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2、印花税—-减半征收!
依据-—财法字〔1995〕6号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书面遗嘱和代书遗嘱,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5%。
依据一一财税〔2019〕1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计算出印花税应纳税额后可以再减半征收。小贴士∶
印花税的计税金额∶不能提供原有房地产价格依据的,可按同类房地产的现有价格予以评估,并以该评估价作为计税依据。
二、被继承人涉及税费和税收优惠
1、增值税—-免征!附加税费也相应为0!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2、个人所得税——不征!
依据一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二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不征!
依据-—财法字〔1995〕6号 第二条规定,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以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减半征收!
依据及计税规定同被继承人。
综上,对于房产继承,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并且契税上的优惠还要区分是否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