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房子买卖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增值税:(约为房屋售价的5.5%,满两年免交),原业主缴纳。
2、个人所得税:(房屋售价差额的20%或房价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税),原业主缴纳。
3、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1%、90-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1.5%、144平米以上为房价的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买家缴纳。
4、房屋转移登记费:80元,买家缴纳。
5、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费:(过户费,有些地区已取消)(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买卖双方缴纳。
6、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如果原业主已经交过,则办理转移到买家名下即可。原业主已经交过的买家可不交,否则应补缴。
7、土地收益金:(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依次为1%、2%、15%,商品房不缴纳此费)。原业主缴纳。
父母房产过户给儿女的最新规定:
1、房屋赠与过户: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契税需要照常缴纳。
子女接受父母的房产赠与后,对外进行转卖出售,当转卖房子产权不足五年,且不是唯一住房时,就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0%。(满五且唯一)
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2、房屋继承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3、房屋买卖过户: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