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有两种情况:
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里面的内容安排就可以了;
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产过户的顺序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上海房产继承办理手续有:
1、遗嘱继承,按照产权人的遗嘱,继承人要先去办理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提价被继承人的产权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提交这些资料给到房管局,房管局根据资料审核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信息,以及房产信息等,并对房产做出评估,给出评估价格;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颁布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不需要提供遗嘱公证书,需要按照被继承人的继承法定关系,全部的继承人提供资料,一起审核,没有问题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一、赠予,这个可能也是大家觉得最合情合理的一个方法,直接把名下的房产赠予给儿女,不过这样操作会需要缴纳房屋总价的3%的一个契税;
二、直接继承父母的房产,这个可能也是大家非常认可的一种办法,而且费用也是比较低的,主要就是需要加纳手续费、登记费、房产证工本费、印花税等,这些加起来也没多少,基本上就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从价格上来看,好像比第一种更加划算;
三、买卖的方式,就是和正常交易一样,从父母手中购买获得房屋所有权,对于这种操作,如果是首套房,小于90坪,则是收取1%的契税,如果是大于90的收取1.5%,如果不是首套房,则是90坪一下1%契税,90坪以上3%契税,不过因为是交易,手续稍微复杂一点,价格在前两者中看起来出于中等价位。
广州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有:
一、被继承人(死者)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敲死亡图章的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三、被继承人未婚无子女的,由计生部门开具未婚无子女证明;
四、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根据人事档案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空白证明格式到公证处领取);
五、 被继承人与其父母、配偶、全体子女在一起的户籍证明,由派出所根据老户籍档案(即以上人员在一起时候的户口档案底册)开具;
被继承人是农民,另由村委会开具证明,内容是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
六、被继承人父母先于其死亡,开具其父母死亡的户籍注销证明;
七、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八、 被继承人子女的独生子女证(非独生除外);
九、遗产凭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十、如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其死亡,死者单身,且没有子女,则由第二顺序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证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方法同前;
十一、如有遗嘱,提供遗嘱原件;
十二、其他材料;
十三、全体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到场。第二顺序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
十四,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有后于其死亡的情况,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有先于其死亡的,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