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新规定是:
首先,契税并没有涨。
最近网络上一直流传一个消息,那就是契税要从原来的1%升到3%,其实这点从之前到现在,都是这样,并没有改变,只要买房都需要3%的税费,不过对于刚需来说,第一套有优惠,在90平方以下,都按照1个点的契税,90以上,按1.5%的契税。
其次,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的选择。
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一般都是父母把房子给孩子常用的两种方法。
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是看房子是否满五唯一,如果是的情况下,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按总交易价1%收取,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收取。个税是普通住宅按1%收取,非普通住宅按1%收取,登记费80元可以忽略不计。
而赠与过户的话则是,把房子无偿赠与子女,不需要缴个税,但需要缴纳3%的契税,并且赠与双方还都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以及一定数额的公证费。
照此计算,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纳3%的契税,还有总价0.05的印花税,以及数额很小的公证费就行了。
那对于这两种方式,笔者还是一样看法,那种方法算起来的税费更便宜,就选择那种。
最后,就是继承过户了。
按照过去《继承法》规定,按照第一顺位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等继承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分配原则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第一,继承范围扩大,增加“代位继承”一项。
第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以最后遗嘱为准。
以后遗嘱不再以公证遗嘱优先,而是以最后遗嘱为准,这样更加公平,也有利于督促子女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因为父母可以随时修改遗嘱,可以把更多的资产留给孝顺的子女。
第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相应的债务。
以上三点,就是继承法所加进去的新规了,那对于父母来说,究竟要用那种方式过户房子给孩子,就需要好好想一下了。如果是要在生前的话,就要从买卖和赠与之间好好抉择,如果是生后,就要了解好继承法的一些新规定了。
合肥赠与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一、赠与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
房屋赠与人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虽然涉及到很多税种,但是其中有免征、不征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免征
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行为,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免征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免征。
(3)土地增值税:不征
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万分之五。
二、受赠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契税)
(1)个人所得税:免征;
(2)印花税:万分之五;
(3)契税:3%-5%。
北京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的费用要根据房产条件来确定过户方式,过户方式不同税费不同,分别是:
1、买卖过户(适用于房子满五唯一)
满五唯一的房子通过买卖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二手房交易,过户给子女所需费用最低。只需缴纳1%-3%的契税和登记费即可。
不过,这类房产也可以采用赠与形式,但是未来子女再将房产卖给他人的话,还需额外缴纳一定的税费,通过买卖形式就不需要。
2、赠与过户(适用于不满五的房子)
不满五年的房子可以采用赠与形式过户给子女,需要缴纳的费用有1%-3%的契税,3‰-4‰的公证费,以及登记费。
3、继承过户
若父母已经离世,那么通过子女通过继承方式过户房产最为划算,只需缴纳公证费、契税等。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直系亲属继承房产从2021年1月1日起免征契税。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增值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按照估价的5.6%征收。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契税:直系亲属继承免征契税。
福州房子赠与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