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房产买卖过户费用包含:
一、房产是否满两年
若该房屋未满2年,则需要交纳出售份额部分的增值税及附加,反之则不用交纳;
二、房产是否“满五唯一”
若房产不满5年或者不是唯一住房,则需要交纳出售份额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为房屋评估价格的1%;
三、按照房产面积交契税
若该房屋面积小于90㎡,且是唯一住房,按照出售份额部分评估价的1%交纳,90㎡-144㎡税率1.5%,144㎡以上为3%。
若房产的契税发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俱全,且持有当地公安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是与该亲属在同一户口本上,税收的计税基础为原销售不动产发票上的房产总额,不是当时市场上的评估价。
直系亲属房产买卖过户费用:
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只需交契税:房屋价值的1%,首套房屋面积在90-144平米的,需要交契税:房屋价值的1.5%;首套房屋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或者二套的,需要交契税:房屋价值的3%;
如果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交税可以按照原房产证上的价格缴纳税费。
直系亲属房产买卖过户可以申请税费减免,减免后的房产过户税费只有:
房产原房本登记价格1-3%的契税(首套房产面积在90平一下的是1%,面积在90平以上的是2%,二套或者以上的是3%);申请税费减免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买卖双方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口本,DNA证明、派出所证明等)。
房子是可以过户给父母的,如果是限购城市,父母需要有购房资格,具体的过户手续是:
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办理更名过户时,要求房产无抵押、无欠贷,大致流程如下:
① 受赠方做购房资质审核;受赠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② 赠与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
③ 双方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a.户口本在一起,且其中一方是户主(或能够直接体现明确关系);b.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c.亲属关系公证;
④ 税务所填赠与协议书,填申请表缴纳税费;
⑤ 建委过户大厅办理更名。
税费方面,赠与时不征收 20%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契税税率3%,印花税税率0.05%(双方均需缴纳)。
厦门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是需要交房产税的,只是根据不同的方式费用不同而已,具体税费包含:
1、赠与
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可以免缴交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首先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6‰,公证费2%,其次,办理过户还需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工本费本约几百;
2、继承
继承过户需要满足遗产人已经离世这一条件,可以免交个税、契税和增值税。另外,法定继承人房产过户免征契税;
3、买卖
若不满足继承的条件,又非直系亲属之间过户的,可以采用买卖的形式。如果房产距离上次交易已经过5年,且是授予方的唯一住宅,那么采用买卖的形式税费仅次于继承,相较于赠与形式免去了未来交易需缴纳的税费;
满五唯一的房产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增值税,90平以下房屋需缴纳1%契税,90-140平米需缴纳2%契税,超过140平米则要缴纳3%的契税。
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的费用包含:
一、赠予(费率明细及再出售)
1、契税 3%
2、公证费 1%---2%
3、评估费0.25%---0.5%
第一次过户时只缴3%契税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目前市价为120万元的房屋,契税为3.6万元。如果子女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
二、买卖(费用如下)
1、增值税5.6%(满两年免)
2、契税90平以下按1%计算
3、个税1%或差额的20%
4、登记费80元
三、继承
一、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