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父母房产过户儿子全部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生前赠与和买卖,以及生后继承,分别的手续是:
一、生前赠与过户
赠与过户,是很多人认为的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理所当然的一种方式,过户手续的办理上,也比较简便。
当然,房产不比普通的商品,赠与过户也是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除了工本费、登记费、印花税等等小钱,比较大的费用主要有契税1~3%、公证费1%、评估费0.25%。
二、生前买卖过户
很多人不能理解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还要以买卖的方式,事实上,这种方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过户方式。
按照目前的交易制度,买卖房产这种过户方式需要缴纳的主要费用有契税1~3%、增值税5.6%(产证未满两年)、个税1%。
三、生后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是目前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经济、最简便的途径。但是前提是要在父母一方或者双方都过世后才能办理。
深圳属于限购城市,赠与房产也是需要受赠方有购房资格为前提;
不管是深圳还是非深户都要满足深圳购房条件;
非深户购房条件是社保连续交满五年。
苏州直系亲属赠与房产是需要交税的,具体税费包含:
1、免缴增值税
父母将名下住房无偿赠与儿子免缴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2、不缴个人所得税
家庭住房无偿赠与儿子,转让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让方儿子也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不缴土地增值税
住房无偿赠与子女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4、缴纳印花税
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儿子,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住房的市场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十八条规定,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纳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1、缴纳契税
子女取得受赠住房,需要缴纳契税,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契税税率根据当地确定,通常为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2、缴纳印花税
子女取得受赠住房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住房的市场价格。
上海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签订赠与书。
2、携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已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武汉房产赠予需要交的税费有:
一、直系亲属关系(包含以下)赠与不用交个税和增值税,需要交契税3%,另需缴纳0.05%的印花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再次转让时:“原值”为赠与人购买时的原值,购房时间以受赠前为准。
注意:直系亲属赠与,即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无需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非直系亲属赠与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个税:全额20%
增值税:
普通住宅:满2年 免征,不满2年 全额5.3% (远郊区县为5.25%);
非普通住宅:满2年 差额5.3%(远郊区县为5.25%),不满2年 全额5.3%(远郊区县为5.25%) ;
契税:3% ;
印花税:双方各0.025% 。
再次转让时:“原值”为赠与人购房时的原值,购房时间以受赠时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