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过户费用明细:
1、契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税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税率为3%—5%,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国家在今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中,从价格、面积、容积率三方面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将按照统一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2、营业税政策; 国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按成交价格征收5%的营业税。1999年,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优惠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最近,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营业税政策做出调整,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等财产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政策; 土地增值税于1994年开始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土地增值税也有一些优惠政策。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印花税政策;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商业用房过户费用包括:
1、契税,房屋过户价格1.5%,如果是首套房产面积在90平以下的是1%,首套144平以上或者二套的是3%;
2、个人所得税,房产过户价格的1%;
3、增值税,房产盈利的5.6%;
4、印花税,房产过户价格0.1%;
5、房产交易费:10元/平;
6、产权登记费:几十元。
二手房买卖过户费用包含有:
一、契税(买方);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次购房:
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
二次购房:
都是3%,不分面积。
二、增值税及附加(卖方);
此项营业税现在改名为增值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个税(卖方)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太原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
普通住房1%,
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 1.5%,
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有的地方为2年,有的地方为5年,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四、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
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
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
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土地增值税核定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六、登记费;
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 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 《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