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父母给子女房屋过户有三种方式,分别的流程是:
一、继承房产过户: 1、遗嘱继承,产权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的,要先进行遗嘱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带上被继承人的证明和房产信息去琼海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是需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去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房管局会对房屋进行评估,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审核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资料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二、赠与房产过户: 1、签订赠与协议书,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2、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 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测绘房屋,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 4、受赠双方缴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5、办理过户手续; 6、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直系亲属买卖过户: 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 2、递件,提交资料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缴费,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评估意见,缴纳相关税费; 4、办理过户手续; 5、领取新证。
父亲房子过户给儿子的方式有三种,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一、买卖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5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5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办理赠与过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较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
深圳亲属房产过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
一种是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就采用普通的买卖过户就可以;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有三种情况:
一、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指的是直系亲属过世后的一种过户方式。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1、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 2、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3、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 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涉及的登记费用一般在百元左右。
二、赠与过户;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1、 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 2、 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营业税),再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综合算下来赠与过户的费用在房产评估价值的4%左右。
三、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照二手房正常的流程进行。 现在二手房需要缴纳个税、契税、增值税,不满两年需要缴纳5.5%的增值税,如果房产满两年可以免增值税,需要缴纳契税和个税。如果房产是直系亲属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还可以免个税只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优惠,现在买方首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二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2%;三套房及以上不看面积3%。 买卖过户一般选择满两年后再买卖过户,如果按照契税最高3%计算,加上1%的个税总费用一般为房产评估价4%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