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别人的手续:
1、转按揭: 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卖家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 如果买家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卖家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纳剩余的贷款。但前提是卖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这样卖家就可通过抵押向银行借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进交易完成。据小编所知这种卖家先还清贷款解抵押,然后再与买家进行过户的方法,买家就不用承担赎楼风险。
3、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家可以利用买家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在供的房子就是有贷款的房子,有贷款的房子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是要进行赎楼; 在供的房子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需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要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需在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需在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由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