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直系亲属认定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其中,赠与对象不需要购房资格的仅有二种情况:一是夫妻之间赠与,二是共有产权人(即房本上共同署名的直系亲属)之间赠与;
除了上述二种特定情况外,不论业主是要将房子赠与给其他直系亲属,还是要赠与给非直系亲属(即直系亲属以外的亲戚),赠与对象都必须具有购房资格。
东莞房子过户给父母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一、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由于继承的方式在产权人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
二、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子女把房产赠与父母是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即可。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
1、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增值税。
2、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5年但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正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