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最新政策:
1、买卖、赠与受限购限售政策影响,继承(遗赠)、离婚析产、婚内变更及共有人之间份额转让不受限购限售政策影响。我国没有遗产税,当然最省钱的是继承了。赠与和买卖之间,优先选择买卖。至于具体某一套房产,走买卖流程划算还是赠与流程划算,还要看接受赠与人是不是首套房,房产是不是豪宅,以后的售房时间及减免税费等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2、在深圳直系亲属(兄弟姊妹)之间可以按照房产证登记价格以买卖方式过户。
3、赠与人如果只想赠给自己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属,排除该亲属配偶离婚分割的念想,应按照《民法典》1062条的要求走定向赠与流程。赠与的计税价格和正常的买卖一样,只是直系亲属(兄弟姊妹)之间赠与的,其他税费减免,只需要交纳3%的契税和印花税。
4、直系亲属(兄弟姊妹)按照登记价格买卖过户、赠与和继承得来的房产再出售,深圳也可以核定纳税,外地基本上要求核实纳税。在外地竞买法拍房时,当事人需要核实法拍标的物的来源。
5、赠与和继承也可以不用办理公证手续,采用不公证相关资料办理手续的,按照登记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经公告15个工作日后,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登记。继承不要求继承人有购房资格,但是赠与则要求接受赠与的一方有购房资格。
6、 继承、受遗赠、离婚析产、直系亲属赠与、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购房时间,再次出售达到满五唯一条件的减免个人所得税。拆迁补偿、非直系亲属赠与取得的住房,以本次领证时间计算购房时间。
合肥直系亲属房产交易费用:
1、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就可以获得房产。此外,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2、赠与过户
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如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比例各地均有具体规定)。另外,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如此加和计算,成本较高。
3、买卖过户
选择买卖过户的方式更为保险。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