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费用是:
一、赠予过户
1、契税 3%;
2、公证费 1%---2%;
3、评估费0.25%---0.5%;
二、买卖过户
1、增值税5.6%(满两年免);
2、契税90平以下按1%计算;
3、个税1%或差额的20%;
4、登记费80元
三、继承过户
一、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上海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费用包含:
一、卖给子女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个人所得税、契税、过户费等,不过按照现实法规,满五且唯一房屋交易免个税和增值税。“满五”是指房产证从出证开始计算,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唯一”则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在上海市内只有一套住房。契税则是按照房屋套数和房屋面积大小来征收。
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查验征收,另一种方法是核定征收。
1、查验征收:(计税价格-房主提供的购房原价-契税-相关税费-交易中合理费用)×20%
2、核定征收:计税价格×1%为标准进行征收。
最后还有一笔过户费用是80元。
二、赠与子女
这种方式按照我国的规定需要缴纳契税、房产价值评估费、公证费以及过户费用。父母将房屋赠与给子女需要缴纳总房款的3%的契税。
不过,受赠房屋在出售时,受赠方(也就是出售人)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所得税,如果满五唯一免征,否则按照差价的20%缴纳。
三、房屋继承
继承只能发生在父母百年之后,这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主要是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主要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评估费用及房地产过户费等。
深圳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分为三种方式,分别是,继承、赠与和买卖,分别需要的流程是:
一、继承过户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 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1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1.2 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1.3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1.4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1.5 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原件(遗嘱或遗赠)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递交资料
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3. 拿新房本(最快当天下房本儿)
二、赠与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注: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三、买卖过户
直系亲属之间以买卖方式过户房产,虽然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
兄妹之间房子过户有两种方式:
赠与过户和直系亲属买卖过户,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更省钱,就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如果房子持有时间超过了五年的,就采用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
如果是房子持有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就采用赠与过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