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最新的规定是:
1、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就是父母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过户给孩子,这种方式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只需要缴纳房产证登记费和公证费,这些费用加起来也就几千元不等,但是以后子女买卖的时候要交20%个人所得税。
2、赠与过户
我国税法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而我们现在买房享受的1%-2%的契税税率其实是国家给予的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但这仅仅是针对房产买卖的,房产赠与不能享受该优惠,赠与房产的话,要按照3%的税率计算,此外,还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和房产评估费等费用,这些费用计算下来可能要达到总房价的4%-5%,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等以后再卖房子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
3、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是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来操作的,房产证满两年之后可以免征房价5.3%的增值税。如果房产证满五年且是父母唯一住房的话可以免征1%的个税,这些费用都免除之后,就只需要缴纳1%——2%的契税,而且以后卖房子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相对于以上三种方式,最后一种,买卖方式过户是最划算的。如果是继承那有没有办法不交20%的个人所得税,答案是有,过户以后如果房产证够五年,且该房产为继承人的唯一住房时,则可以免征20%个人所得税。
深圳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最新规定是:
1、继承过户的方式:要等父母过世以后才可以办理;
2、赠与过户的方式:如果房产没有满五年就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省个税和增值税;
3、买卖过户的方式:父母房产通过买卖过户的方式过户给子女,这种属于直系亲属买卖,可以申请税费减免。
房子赠与过户需要的资料有: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房产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产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产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福州房子赠与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赠与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的,赠与房产缴纳税费要看是直系亲属关系还是非直系亲属关系之间的赠与;
一、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之间的无偿赠与。
(1)增值税及附加:不征收;(2)个人所得税:不征收;(3)契税:计税3%,再转让房产时,受赠人若满足满五且名下唯一可以免除20%赠与税,若不能满五且名下唯一住房则需要缴纳20%的赠与税;
二、非直系亲属赠与
(1)增值税及附加:税率5.3%,产权满5年不征税;(2)个人所得税:计税总价20%;(3)契税:计税总价3%,再转让房产时,受赠人若满足满五且名下唯一可以免除20%赠与税,若不能满五且名下唯一住房则需要缴纳20%的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