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可以采用赠与过户的方式,赠与过户的流程包含:
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
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子女和父母一起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
4、父母将房屋交付子女。
综上可知,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过户需要正常的流程,其中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办理公证、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将房屋交付子女。此外,父母在赠与房产过户时,需要清楚的了解赠与房产过户所需要产生的报税价。
房屋赠与过户有两种情况:
一、有房有贷。一般来说,进行赠与的房屋如果贷款还未还清就不能更名,如果要更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二、有房无贷。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缴纳一定的公证费,还有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的流程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