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则对继承方面的问题加以了修正和完善,深圳房产直系亲属过户有了新规定:
1.可以代位继承。比如,小张从小是孤儿,小叔也没有妻儿,小张就跟小叔相依为命,为小叔养老送终后,小张是可以继承小叔的房产,因为根据民法典907条之规定,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范围。
2.继承宽恕制度。如,小王不孝顺父母,老人在立遗嘱时,小王被排除在继承范围之外,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随着时间推移,小王能悔过自新,而这些被老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决定原谅小王,即把小王列入继承人,那么,小王仍旧可享有房屋继承权。
3.判定遗嘱效力。如,老人有3个儿子,在早些时候,老人立了一份遗嘱并公证,里面写明房产给3个儿子平分,但后来发现,小儿子对自己最好、照顾时间也最多,老人又立一份遗嘱,写明小儿子分2/3房产,但未经过公证,而新规在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后,意味着遗嘱以最后一个时间为准,老人的愿望得以实现,同时还新增加了打印和录像等立遗嘱形式,其中打印遗嘱只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字和注明年月日时间即可。
青岛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有优惠政策,主要是看过户双方情况和房产情况,确定过户方式,一般的过户方式有:
1、赠与
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可以免缴交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首先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6‰,公证费2%,其次,办理过户还需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工本费本约几百。
2、继承
继承过户需要满足遗产人已经离世这一条件,可以免交个税、契税和增值税。另外,法定继承人房产过户免征契税。
3、买卖
若不满足继承的条件,又非直系亲属之间过户的,可以采用买卖的形式。如果房产距离上次交易已经过5年,且是授予方的唯一住宅,那么采用买卖的形式税费仅次于继承,相较于赠与形式免去了未来交易需缴纳的税费。
满五唯一的房产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增值税,90平以下房屋需缴纳1%契税,90-140平米需缴纳2%契税,超过140平米则要缴纳3%的契税。
父母房过户给儿女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
1、继承过户,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儿女,这种要在父母过世以后才可以办理;
2、赠与过户,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3、买卖过户,通过普通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这种方式试用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