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评估;一般情况下,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要收评估费,收费情况为: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公证;通常情况下,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为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但具体收费还要看各地的规定。根据国家及部分城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办理的。
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办理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是:
1、签订赠与协议书,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2、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
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测绘房屋,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
4、受赠双方缴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5、办理过户手续;
6、领取新的房产证。
继承过户、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费用区别:
一、继承过户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么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自然就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纠纷。但如果是多个子女,那么如果想给某一个,那就需要遗嘱继承了。
1.优点
继承过户不收取税费,只需交过户的工本费等即可,没有增值税、个税和契税,成本最低。
2.缺点
继承过户如果父母健在是不能办理的,手续相对会更加繁琐一些。如果继承人将来出售此房,将被征收20%个税,满五唯一免征。
二、赠与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对象可以是任何人,房屋产权人可以自主进行选择。赠与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直系亲属的赠与,另一种是非直系亲属的赠与。根据赠与的形式不同,税费上也会有区别。直系亲属赠与前面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则视同为买卖。
1.优点
房屋产权所有人可以自主选择,把房屋赠与谁。赠与方式简单便捷,而且所需承担的费用也不是很高,特别是限购条件下,有些人无法买房,赠与不失为一种办法。
2.缺点
赠与过户虽然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是有契税、印花税以及公证费等。如果是父母和子女之间,这一点就不如继承好一些。如果受赠人出售此房,将被征收20%个税。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满五唯一免征。
三、买卖过户
房屋买卖是最常见的过户方式,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在买卖方式的过户中,无需太多繁琐的手续,操作便捷,安全省心。跟普通的交易基本上没区别。但相比继承和赠与需缴纳较多的税费,不同的情况,费用不同。
1.优点
简单直接,无需太多繁琐的手续和流程。
2.缺点
与继承和赠与相比,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南京赠与房产也是需要购房资格的,南京购房资格条件是:
非南京户籍
1、1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可以补交社保,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补交。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单身可购买一套,新房二手房均可,家庭户可购买二套,第二套只能买二手房。
【高淳】
1、持有南京市居住证;
2、在南京工作,有用工单位的劳务合同,工作单位也有营业执照。
【六合】
1、持有南京市居住证;
2、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南京本地户籍
1、非限购区域
本市户籍在限购放开区域随便买,但是以开出购房证明为准。
2、限购区域
南京单身可购买一套,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购买两套。
①父母投靠(南京居住或外地迁入)可购买两套,新房二手房均可,
②四区工作(鼓楼、玄武、秦淮、建邺),社保单或个税单缴纳地点,如市级单位可追溯单位注册地点,可购买两套,第二套只能买二手房。
南京家庭户可购买两套,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购买第三套。
①二孩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人,街道开具二孩证明,第三套新房二手房均可。
②父母投靠(南京居住证或外地迁入),第三套可二手房新房均可
③四区工作(鼓楼、玄武、秦淮、建邺),社保单或个税单缴纳地点,如市级单位可追溯单位注册地点,第三套只能买二手房。
④人均面积,同一户口本,人均不超50平仅二手,第三套只能买二手房。
兰州父母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的税有:
一、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是5%,但是有两种免征情形,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是免征增值税的;个人将购买满五年的租房对外赠与的,可以免收增值税;
二、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2%的比例来进行缴纳;
三、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来进行缴纳;
四、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赠予行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成都父母房产给子女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一、继承过户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赠与过户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买卖过户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