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赠与房产过户需要交的税费有:
1、契税:不论是亲属之间还是非亲属之间,契税都是需要受赠人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
2、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一些其它类型的赠与,则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增值税及附加税:亲属之间的赠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非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已经购买满5年,则免征增值税。
4、印花税:亲属或者非亲属之间的赠与,都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交易当事人需按照0.05%的比例全额缴纳。
5、其它费用:其他费用一般有城建税和附加费,以征收营业税和税为前提征收的,城建税的征收比例为7%,附加费为3%。
父子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签订赠与书;
2、携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已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权利人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契税票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6、测绘结果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