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房子赠与过户手续包含:
1、签署确认书
赠与房产是要双方签署赠与房产的确认书的,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产证书、购房合同、赠与公证书等,这些资料双方都需要带上,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另外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进行房产评估
房产评估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也是需要经过这一步的。双方签署好相关的确认书之后,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评估的事情了。一般房产评估需要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对房屋进行测绘,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子的折旧费、房子的标准定价、水电通讯情况等等。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手续不同于房屋买卖,大家在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一定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房主和受赠人来说都比较保险。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手续时需要带上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4、缴纳税费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比房产买卖过户要少一些,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就可以免除契税,这一项优惠减少了不少的税费支出。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5、房产证过户
房产证过户时办理赠与手续的最后一步了,大家要清楚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各位在办理房产赠与手续钱必须要慎重考虑,想清楚后再前往办理。
房子赠与过户需要收的税费标准是:
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除,不满五或不唯一的则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
房产赠与最新政策,什么情况下房产赠与了还能要回来;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条件,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是可以要回的: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
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扶养义务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的。
事实上,不能仅仅从房屋有没有过户来判断房屋能否要回,有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房屋尚未转让办理过户登记的,但已经过公证;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确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由于双方都经过公证,因此不存在赠与人未被考虑或被欺诈强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屋尚未过户,但已经公证,赠与人无法反悔。
2、捐赠的房屋尚未过户的; 在签订赠与合同后,双方既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进行公证的,赠与人就可以要求归还房产,因为赠送不动产,在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亲戚朋友之间的赠与是比较常见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带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向地震灾区赠送钱款,向希望小学捐赠书本文具等,如果捐赠的房屋具有道德公益性质,即使房屋尚未过户,捐赠者也无权要求返还房屋。
南京赠与房产也是需要购房资格的,南京购房资格条件是:
非南京户籍
1、1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可以补交社保,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补交。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单身可购买一套,新房二手房均可,家庭户可购买二套,第二套只能买二手房。
【高淳】
1、持有南京市居住证;
2、在南京工作,有用工单位的劳务合同,工作单位也有营业执照。
【六合】
1、持有南京市居住证;
2、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南京本地户籍
1、非限购区域
本市户籍在限购放开区域随便买,但是以开出购房证明为准。
2、限购区域
南京单身可购买一套,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购买两套。
①父母投靠(南京居住或外地迁入)可购买两套,新房二手房均可,
②四区工作(鼓楼、玄武、秦淮、建邺),社保单或个税单缴纳地点,如市级单位可追溯单位注册地点,可购买两套,第二套只能买二手房。
南京家庭户可购买两套,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购买第三套。
①二孩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人,街道开具二孩证明,第三套新房二手房均可。
②父母投靠(南京居住证或外地迁入),第三套可二手房新房均可
③四区工作(鼓楼、玄武、秦淮、建邺),社保单或个税单缴纳地点,如市级单位可追溯单位注册地点,第三套只能买二手房。
④人均面积,同一户口本,人均不超50平仅二手,第三套只能买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