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分为三种方式,分别是,继承、赠与和买卖,分别需要的流程是:
一、继承过户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 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1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1.2 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1.3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1.4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1.5 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原件(遗嘱或遗赠)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递交资料
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3. 拿新房本(最快当天下房本儿)
二、赠与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注: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三、买卖过户
直系亲属之间以买卖方式过户房产,虽然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
东莞亲属间房产过户要看是什么亲属关系,如果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就采用普通的买卖过户就行,如果是直系亲属关系,可以采用三种过户方式,分别费用是:
一、继承过户:
1、继承公证费: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此外公证需录音、录像等,如在公证机构场所内办理单件1000-2000,公证机构场所外办理单件3000-4000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3、过户税费:印花税0.05%、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
4、法定继承人,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继承部分房价的1.5%。(法定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过户给这些人免契税)
二、买卖过户:
1、增值税和营业附加税(卖方):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无需缴纳(两年以下增值税5.6%和附加税0.56%)
2、契税(买方):90平以下房款1%,90-140平1.5%,大于140或二次购买3%
3、个人所得税(卖方):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房款的1%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款的0.05%
5、测绘费(买方):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三、赠与过户:
1、免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2、契税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变更免除)
3、印花税0.05%
需注意,赠与获得的房屋,如果后续在进行交易,需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父母房过户给儿女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
1、继承过户,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儿女,这种要在父母过世以后才可以办理;
2、赠与过户,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3、买卖过户,通过普通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这种方式试用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