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是需要交房产税的,只是根据不同的方式费用不同而已,具体税费包含:
1、赠与
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可以免缴交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首先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6‰,公证费2%,其次,办理过户还需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工本费本约几百;
2、继承
继承过户需要满足遗产人已经离世这一条件,可以免交个税、契税和增值税。另外,法定继承人房产过户免征契税;
3、买卖
若不满足继承的条件,又非直系亲属之间过户的,可以采用买卖的形式。如果房产距离上次交易已经过5年,且是授予方的唯一住宅,那么采用买卖的形式税费仅次于继承,相较于赠与形式免去了未来交易需缴纳的税费;
满五唯一的房产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增值税,90平以下房屋需缴纳1%契税,90-140平米需缴纳2%契税,超过140平米则要缴纳3%的契税。
父母两套房子是可以过户给子女的,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
1、买卖过户,父母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这种需要子女满足当地购房条件;
2、赠与过户,父母房子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子女,这种也是需要子女满足当地购房条件;
3、继承过户,父母过世以后房子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给子女,这种不受当地购房条件限制。
直系兄妹房产过户一般会采用两种方式,分别是:
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两种:
如果是房产没有超过五年的就采用赠与过户的方式;
赠与过户流程是:受赠双方签订赠与协议书,办理赠与公证,提交双方的资料给到房管局,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给出房产的评估价值,受赠双方根据评估价格缴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书;
如果房产持有超过五年时间就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
买卖房产过户流程是: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办理网签,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房管局审核资料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买卖双方根据税费清单缴纳相关税费,提交税费证明,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