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最新政策,什么情况下房产赠与了还能要回来;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条件,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是可以要回的: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
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扶养义务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的。
事实上,不能仅仅从房屋有没有过户来判断房屋能否要回,有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房屋尚未转让办理过户登记的,但已经过公证;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确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由于双方都经过公证,因此不存在赠与人未被考虑或被欺诈强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屋尚未过户,但已经公证,赠与人无法反悔。
2、捐赠的房屋尚未过户的; 在签订赠与合同后,双方既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进行公证的,赠与人就可以要求归还房产,因为赠送不动产,在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亲戚朋友之间的赠与是比较常见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带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向地震灾区赠送钱款,向希望小学捐赠书本文具等,如果捐赠的房屋具有道德公益性质,即使房屋尚未过户,捐赠者也无权要求返还房屋。
深圳直系亲属房产赠与流程:
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一、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
二、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印花税已免);
三、估价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深圳是限购城市,房产过户需要对方有购房资格;
深圳购房条件是:
1、年满18周岁;
2、深圳连续三年社保;
3、非深户连续五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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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赠与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一、赠与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
房屋赠与人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虽然涉及到很多税种,但是其中有免征、不征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免征
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行为,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免征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免征。
(3)土地增值税:不征
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万分之五。
二、受赠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契税)
(1)个人所得税:免征;
(2)印花税:万分之五;
(3)契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