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栋楼房买卖过户需要的税费明细:
1、契税(买方)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次购房
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
90-140平米1.5%,
140平米以上3%;
二次购房
都是3%,不分面积。
2、增值税及附加
此项营业税现在改名为增值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太原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
普通住房1%,
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 1.5%,
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有的地方为2年,有的地方为5年,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
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
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
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太原市市土地增值税核定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 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 《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佣金
成交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如果涉及到按揭
9、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
以上部分0.25%。
10、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房屋买卖过户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指派委托人;
卖方不能到场的情况:
卖方可以委托别人代为签署,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业主亲笔的《授权委托书》或公证书即可代为签署。受托人如果没有取得书面授权委托书签约时,必须填写《代理人关于代理权的承诺书》,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出售的是继承房产,全部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如部分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应授权他人代理(他人可包括其他继承人),同样需要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
如果夫妻一方能亲自到场,配偶不能到场的,需要配偶填写《关于配偶同意出售承诺书》,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配偶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买方不能到场的情况:
买方委托别人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受托人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客户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