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申请材料条件有:
在昆明所有县(市)区均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未购买政府统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房产、收入限定
申请家庭在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以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40元。
(二)财产限定
申请家庭财产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拥有的非住宅、车辆及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其他资本投资。其中: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高于15万元,且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工商登记注册资本(金)中的认缴出资额总计不得超过20万元。
办理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费包含: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
3、增值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
5、印花税:评估价*0.1% ;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