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赠与亲属流程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
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深圳房产赠与亲属流程:
1、首先房屋无抵押、无欠款(如果有需要先清还欠款);
2、赠与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
3、受赠方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4、双方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a、户口本在一起,且其中一方为户主b、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亲属证明);
5、到税务所填写赠与协议、申请表及缴纳相应税费;
6、到房管局办理更名。
深圳房产赠与亲属流程:
赠与过户和正常的买卖流程是相同的;
首先是去税务窗口核税,也就是核算需要交的税费;
然后去递件,也就是将赠与所需的资料交给相关的窗口;
最后是交税和取证,在递件后,一般需要回家等几个工作日,到规定时间后再去交税,交完税就能到取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了;
以上就是赠与所需资料、税费及过户流程了。
从上面可以看出赠与过户所需的税费其实不低,虽然免了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过契税较高。非直系亲属赠与就更不划算了,个人所得税达到了20%;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直系赠与,还是非直系赠与,再加上继承过户,这三种情况所得的房产,未来想要出售给其他人,都需要交20%的差额个税。差额指的是出售时的核税价和赠与、继承所得时的核税价之间的差值。比如赠与或继承时的核税价为100万,出售时的核税价为150万,差额为50万,20%的个税为10万。只有房屋满了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时,才能免20%的差额个税,不过这样的情况是较少的。所以综合来看,买卖过户是更划算的。
深圳市房产要通过赠与的方式赠与给亲属需要的流程有:
1、签订赠与协议书;
2、受赠双方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3、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
4、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源;
5、缴纳税费,受赠方根据房管局评估的价格去相关部门缴纳房产过户的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6、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评估;一般情况下,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要收评估费,收费情况为: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公证;通常情况下,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为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但具体收费还要看各地的规定。根据国家及部分城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办理的。
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赠与房子需要的手续费包含:
1、增值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通常都是要缴纳增值税的,但要是近亲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则可以免征增值税;
2、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契税;
3、附加税:附加税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等税种的情况下才会去征收,附加税的缴纳是根据营业税来定的,具体的比例是城建税(7%)、费附加(3%);
4、印花税: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0.05%的比例缴纳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或关系,则应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6、其他费用:赠与过户是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公证费是0.3%的房款,另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为50元以内。
西安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流程有三种,分别是:
一、继承过户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赠与过户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买卖过户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长沙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是需要购房资格的,长沙购房资格条件是:
1、长沙户籍家庭首套房满3年可买第2套。长沙单身人员,限购1套,成年未婚,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并且父母名下只有不超过1套住房的。
2、在长沙,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可通过人才新政零门槛入户。租房入户,务工人员户户,购房资格视所迁入的户口的住房套数而定。大专生和非全日制本科生落户落户,要求有就业报到证或劳动合同和社保。
3、连续缴满24个月社保或者个税。长沙购房有24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工资流水(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人才购房)。法院拍卖,继承取得不动产证,通过购买门面,商铺,商业性质公寓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