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子买卖过户费用明细:
1、契税(买方支付):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增值税(卖方支付):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卖方支付):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满了5年的房子免交个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
5、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6、房产交易费,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7、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一、房产继承费用是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费用:
父母过世后,房产由子女继承,实现房子过户。子女是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通过继承的方式实现过户可以免征3%的契税,只需缴纳公证费和印花税即可,印花税:这个费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属于小费用。
总结以上三种传承方式,可以得出,在目前尚未征收遗产说的情况下,通过继承的方式传承房产的成本是最低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身后继承的房产一旦转卖需要缴纳20%的个税,交易价100万的房产,应交20万元个税。有一种情况不用交,那就是子女继承房子后,能满足“满5唯一”,即满5年后交易且是唯一住房。
二、房产过户费用是指房产买卖过户的费用:
父母在世时,把房子以买卖的方式给子女,实现过户。一般,通过买卖方式实现房屋过户,主要费用有三种:契税、增值税、个税。
(1)契税一般按照1.5%计算,特殊情况:房子是满五唯一:1%-3%的契税。(契税比例按普通非普通、唯一非唯一而定);满五唯一普通住宅且子女无房产:仅需缴纳1%的契税。
(2)增值税,房产证不满两年的按照5.6%计算,满了两年的免交增值税。
(3)个税,非普通住宅交易总价格的2%,一般普通住宅是总价的1%。
根据上面的费用我们可以看出,房产继承过户的费用是最少的,也是最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