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书面证明就是房产赠与协议,具体的协议内容是:
房产赠与
赠与人:
,女/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女/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受赠人:
,女/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与 为夫妻关系, 为 和 的女儿/儿子。现 与 经协商,拟将夫妻共有的坐落于 房屋一处赠与女儿。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
一、 房屋(产权证号: )为 与 的夫妻共同财产,现产权登记在 名下,无贷款。 和 自愿赠与女儿/儿子 (个人所有),为其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
二、本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 和 应配合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本赠与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人各持有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赠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