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过户给儿女的最新规定:
1、房屋赠与过户: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契税需要照常缴纳。
子女接受父母的房产赠与后,对外进行转卖出售,当转卖房子产权不足五年,且不是唯一住房时,就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0%。(满五且唯一)
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2、房屋继承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3、房屋买卖过户: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合肥回迁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条件:
1、业主已取得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
2、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没有房产证,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因为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