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赠与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一、赠与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
房屋赠与人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虽然涉及到很多税种,但是其中有免征、不征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免征
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行为,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免征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免征。
(3)土地增值税:不征
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万分之五。
二、受赠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契税)
(1)个人所得税:免征;
(2)印花税:万分之五;
(3)契税:3%-5%。
深圳房产赠与过户是需要名额的,赠与房产过户首先需要赠与对方是需要购房资格的,深圳属于限购城市,首先要满足限购条件;
只有在过户对方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赠与过户;
深圳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签订赠与书;
2、携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已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