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根据过户方式的不同,过户的材料也有说不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郑州父母房产过户子女的办理方法有:
1,房屋赠予: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予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目前房屋赠予需要缴纳4%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目前减半征收);
2,正常买卖: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缴纳的税费也是按照正常交易来收取的;个人所得税,契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3,直系亲属间过户:直系亲属间过户可以自主定价,最低可按500元标准,而且也会按照这个价格来进行缴纳税费。
赠与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的,赠与房产缴纳税费要看是直系亲属关系还是非直系亲属关系之间的赠与;
一、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之间的无偿赠与。
(1)增值税及附加:不征收;(2)个人所得税:不征收;(3)契税:计税3%,再转让房产时,受赠人若满足满五且名下唯一可以免除20%赠与税,若不能满五且名下唯一住房则需要缴纳20%的赠与税;
二、非直系亲属赠与
(1)增值税及附加:税率5.3%,产权满5年不征税;(2)个人所得税:计税总价20%;(3)契税:计税总价3%,再转让房产时,受赠人若满足满五且名下唯一可以免除20%赠与税,若不能满五且名下唯一住房则需要缴纳20%的赠与税。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过户流程:
第一步:签订赠与协议【立即咨询“赠与的协议签订”】
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协议,即所谓的赠与书。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包含: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第二步:办理公证【立即咨询“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准备所需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房屋赠与协议;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第三步:缴纳税费
房屋赠与的双方凭房屋产权证、赠与协议、公证书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四步:办理过户【立即咨询“办理赠与过户”】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赠与过户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赠与公证书;
4、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契税收据。
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认定赠与成立,后续可补办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