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根据过户方式的不同,过户的材料也有说不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郑州父母房产过户子女的办理方法有:
1,房屋赠予: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予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目前房屋赠予需要缴纳4%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目前减半征收);
2,正常买卖: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缴纳的税费也是按照正常交易来收取的;个人所得税,契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3,直系亲属间过户:直系亲属间过户可以自主定价,最低可按500元标准,而且也会按照这个价格来进行缴纳税费。
父母房屋过户给子女手续流程是:
一、继承:需要明确的是,继承不需要审核继承人的购房资质,而且也不需要征收税费,只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但是必须在业主去世后房屋才可以继承。继承看起来费用低,但手续比较麻烦,继承来的房子如果将来转卖,费用也不少。
二、赠与:需要受赠人满足当地购房资质才行(如果子女未满18岁,与父母属于一个家庭,则无需审核购房资质)。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赠与的方式,就只需要交两种税:契税和印花税。获赠方缴纳的契税大概是房产价格的3%,还要各交0.05%的印花税,此外,还会有一笔公证的费用。
三、买卖:这种方式需按正常房屋买卖流程进行,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契税、个税等。
增值税。如果需要出售的房子,交易年限未满两年,需要交纳大概房款5.3%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但如果房子交易已经满两年,这笔钱就可以免征。父母的老房子,一般都属于这种情况。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需要交纳房款的1%或者增值部分的20%。如果房产证满五年,而且是个人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是免征的。
珠海父母房产赠与子女流程是:
1、签署确认书
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记得要带齐相关资料,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或者购买合同,房地产赠与人的无偿赠与协议等,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房产评估
房屋赠与需要进行房产评估,一般来说,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以此来证明此赠与行为是有效且真实的,而赠与公证费则会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房屋赠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比如契税会是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会是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的房产性质而定。
5、领取房产证
当一切手续办理妥当,就可以等待领取新房产证了。
福州亲属赠予房子税费包含:
1、直系亲属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直系亲属之间征收主要税费即为契税;
2、非直系亲属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比较复杂,除了契税、印花税外,还需额外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多个税种;
3、受赠房屋二次转卖的房产赠与税费,一般情况下,被赠与的房子,在将来二次转卖时,将会征收房屋增值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
福州父母房产证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材料有:
一、赠与过户:
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
2、房产赠与合同(面签)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面签);
3、赠与双方身份证、共有的提供共有关系证明(户口、结婚证或其他共有关系证明);
4、减免税资料(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二、买卖过户:
卖方:1、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房产证)2、卖方为单独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卖方为共同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共有人身份证及共有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和户口簿),如需委托办理需办理公证委托书。3、减免税资料(销售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套次证明(已婚者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名下的套次证明)
买方:1、买方为单独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买方为共同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共有关系证明(结婚证和户口簿)2、减免税资料(申请减免契税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套次证明(已婚者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套次证明)(其他减免税类型请与税务部门咨询)
三、继承过户:
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1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2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