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177****9002
答
厦门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手续有三种,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分别是:
一、继承
以继承的方式过户,是成本最低,但手续相对繁多的一种方式,且这种过户方式在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
在继承房产的手续办理过程中,只需缴纳少部分的公证费等费用,继承权公证费用主要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按照法律程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法定继承人即原房屋产权人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只有一个子女,那么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自然继承给下一代;或者原房屋产权人育有多个子女,其父母还在世,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由一个子女单独享有继承权。
遗嘱继承就是由房屋产权人留下遗嘱明确房产由那个子女来继承,但这种继承方式若有其他继承人不同意,还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二、赠与
采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简单便捷。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即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之间。
对于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契税为房屋估价(市场价)的3%,费用也较低。
该方式适合子女今后准备将房产作为自己居住或者出租使用,若今后子女在受赠不足5年内出售该房子,子女要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20%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
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所收费用较高,甚至不如直接买卖划算。
主要费用包括:3%契税+20%个税+营业税。普通住宅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按计税价格的5.55%;非普通住宅满2年按(计税价格-购房价格)*5.55%征收,不满2年按计税价格的5.55%征收。
三、买卖
采用买卖的方式过户,是最直接干脆,不留麻烦的方式。
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与普通的交易方式完全相同,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也与普通房产买卖方式毫无二致,且直系亲属间,不需要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