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按规定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交易资金提存监管,将首付款存入公证机构设立的资金专用提存账户中;
3、原贷款机构出具同意“带押过户”证明,买卖双方申请办理转让预告登记,买方与新贷款机构同时申请办理抵押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向新贷款机构推送预告登记证明。
4、新贷款机构确认后按照流程将应发放贷款存入买卖双方事先确定的资金提存账户中进行监管,并将放款证明推送至公证机构;
5、公证机构收到放款证明后,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启动预告登记转现。转让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转正式登记后,公证机构依据买卖双方的在先约定,向原抵押权人(即卖方的原贷款机构)交付贷款本息余额,并对余款进行清分。
6、根据原抵押权人的申请或提存机构的资金清分报告,不动产登记机构注销原抵押登记。如房产转移登记不能完成,提存机构将提存账户中的购房款及利息分别返还贷款机构和买方本人。
青岛二手房交易费用:
1、契税
征收标准:以区为单位(例如市南区)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为90平方米以下(含),税率为总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第二套住宅,90平方米以下(含),税费是总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税费是总房款的2%。第三套住房无论大小,都是3%
2、增值税
征收标准:非满两年的房屋按照5.62%征收,满两年免征。
3、个人所得税
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征收相关费用缴纳2%,如果是已购公房缴纳1%,但是要多缴纳土地收益金1%,所以非满五唯一状态的房屋都按照2%计算。
4、工本印花税
一般为5元/本。
5、产权转移登记费
是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房屋过户手续流程是: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屋的基本状况、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产权有无查封、有无抵押质押、有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房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等;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 双方可以签订定金合同,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下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是姓名和住所、房屋的位置(房产证号)、数量、房款、支付方式、产权过户时间、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卖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房产证及户口簿;买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户口簿及盖单位公章收入证明)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办理完这些后等银行的承诺函(一般为3-5个工作日,不包括公休日),双方带银行函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完成产权登记变更,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一般10-15个工作日),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般30个工作日);
4、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商品房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费、公正、登记费、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