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卖二手房要交的税费有:
1、契税
普通住宅1.5%,商业或公寓为4%;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不过具体比例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已经房屋具体情况与购房者是否是首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
2、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来说为总房款的5.55%(一般买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
3、个人所得税
一般住房由取房款的百分之一。非住宅类收取百分之一点五。由法院拍卖的房子是收取房款的百分之三;
4、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共同支付,各支付房款的百分之零点零五;
5、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由登记处代征。一般房子房产证满两年免征,未满两年征收百分之五。酒店,办公楼,商铺征收百分之十。法拍房末满两年也免征;
6、登记费。一般住宅登记费80元,商铺,非住宅登记费550元;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福利房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发售售卖土地出让金和利润分配管理方法的相关要求实行。
2、个人所得盈利缴纳(已买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售卖免缴):
由卖方缴纳。按卖价扣除地方政府发布的当期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均值价格、原付款超出居住面积规范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要求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合同印花税、监证费后的纯收益,按超量累进税占比缴纳。卖价高过本地当期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均值价格50%下列的一部分,按20%缴纳个人所得盈利,80%归卖方。
3、合同印花税:
0.1%,买卖方各担负一半。
4、房产契税:
1.5%,经济适用房由买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