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 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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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在执行中不得拍卖房屋的情形,主要有六类。第一,生活必需居住房屋: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但各地对唯一住房的执行有例外规定,如面积超标或提供过渡住房后可执行。第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房屋登记在案外人名下、共有份额未分割、正在进行确权诉讼。第三,依法不得转让的房屋:违法建筑、小产权房、未满足上市条件的政策性住房、文物保护建筑。第四,已被其他法院查封且处置权未协调:需先解决查封顺位与处置权。第五,查封期限届满未续封。第六,拍卖会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如存在合法有效的长期租赁且承租人主张买卖不破租赁。当事人可提出执行异议,具体以执行法院裁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