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的弊端包含的问题有:
一、户口问题;有三句话很关键,第一句话,目前没有任何支持原房主户口迁出的法律依据,第二句是法院没有将原房主户口迁出的义务,第三句关键看原房主是否有迁出的能力,也就是说是否有能够且愿意接受其户口的迁入地, 因此,原户口迁出问题不在法院执行范围内,法院也不会针对原户口迁出的问题做出任何的承诺。
当然户口问题不用过多的去担心,理由有两点,第一点是购户者的户口可以正常的迁入,购房者按照正常的流程交税过户,就可以顺利的落户了,无任何影响,第二就是原房主的户口变为冻结的状态了,被冻结的户口属于空挂状态,没有任何意义,不会对购房者产生何任影响。再一个就是被冻结的户口会影响原房主的养老、医疗、社保等问题,所以不及时迁出的话,其自身也会遭受到损失,因此他也会想办法迁出原来的户口。
二、租约问题;首先要看是否有法院认可的租约,在网上拍卖前,法院会对房子进行调查,租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一项,若有存在租约,法院会在网上公示的时候就有说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使是已经过户了,那租赁权依然是优先的,所以前期需要调查好租约的问题,这里指的租约是指法院认可的有效租约,有些虚假的恶意的租约,法院是不认可的。
三、腾房问题;腾退的问题一直都是法拍房的焦点问题,也是最头疼最关健的问题,其它腾退的关键是看处置法院和负责法官,如果法院负责腾退,一般来说都没有什么问题了,法院会负责到底,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执行法官,如果是法院协胁腾退房屋,那执行办度就比负责要小的很多了,就需要格外注意需要在法院的支持下与房主进行协商解决,最坏的打算就是借助社会的力量来腾退。
法拍房有这么多劣势,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去买,主要是他还是有很多优势的;
法拍房的优势有:
一、价格便宜;法拍房的价格比市场价低10%至30%,价格一直是法拍房最大的优势,第一次拍卖价是按照评估价的80%起拍,第二次是按照拍卖价第一次的80%起拍,也就是评估价的64%,变卖价格与第二次起拍的价格相同,意味着价值500万的房子,在理想的情况下通过拍卖途径只需要320万即可获得,实际情况是优质的房子在第一次起拍的时候就被卖掉了,况且流拍的房子一般存在着很大的瑕疵,那这种情况,房子再便宜我们也一不能买,综上所述,法拍房的房子便宜10%至30%。
二、有些房源好;北上广深等城市买房买的不只是住所,还依附着房产的教育、交通、医疗等资源,一线城市的教育、医疗等资源高度集中,尤其是教育资源依旧和房子紧密相关,学区房的价格依然坚挺,所以说这些房子是城市的核心房产,是抵御通货膨胀的绝佳武器,很少有房主选择出售,因此,市面上的优质的学区房很难找,有的话价格也普遍很高,有迫切上学需求的家长们往往会选择这部分稀缺的核心房源。
三、没有中介赚差价;法拍房不涉及中介,所以说没有中介费,能节省很大一笔花销,而这也是购买二手房的一笔硬性支出;但是法拍房还有有比好找一家正规的法拍机构的,这样就可以完全解决法拍房的劣势,找法拍机构,就上房飞布平台(www.feibuzf.com),一家专业从事房产过户的平台,专业团队帮您解决法拍房问题。
卖房委托公证应该包含的内容:
1、房屋应当无抵押,否则需要注销抵押登记后再委托卖房。由于过去房屋所有权人登记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关系,常常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无法仅凭房产证判断房屋为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因此在委托人申办委托公证时,需要审查委托人对房屋是否具有完全所有权,进而确定是否具有完全的委托权限,再进而判断其能否单独委托(虽然逻辑上不一定严谨)。涉及房屋委托的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委托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受婚查系统限制目前基本只能在婚姻缔结地查到,加之若干指导意见等出台,故对委托公证的受理限制较多。
关键因素之一:当事人婚姻状况夫妻之间相互委托或夫妻共同委托第三方卖房:符合第3条即可。(第三方需是直系亲属)单人委托另一方卖房:要求①房屋在武汉+能够提供婚姻登记情况(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未登记结婚的证明);②本地户籍。(第三方需是直系亲属)申请材料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非夫妻不要求结婚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委托书特别注意:委托公证出具后不可添加副本,需本人亲自前来重新签字办理,并提供相关信息查询,例如婚姻登记等情况(确认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