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新规定是:
首先,契税并没有涨。
最近网络上一直流传一个消息,那就是契税要从原来的1%升到3%,其实这点从之前到现在,都是这样,并没有改变,只要买房都需要3%的税费,不过对于刚需来说,第一套有优惠,在90平方以下,都按照1个点的契税,90以上,按1.5%的契税。
其次,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的选择。
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一般都是父母把房子给孩子常用的两种方法。
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是看房子是否满五唯一,如果是的情况下,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按总交易价1%收取,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收取。个税是普通住宅按1%收取,非普通住宅按1%收取,登记费80元可以忽略不计。
而赠与过户的话则是,把房子无偿赠与子女,不需要缴个税,但需要缴纳3%的契税,并且赠与双方还都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以及一定数额的公证费。
照此计算,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纳3%的契税,还有总价0.05的印花税,以及数额很小的公证费就行了。
那对于这两种方式,笔者还是一样看法,那种方法算起来的税费更便宜,就选择那种。
最后,就是继承过户了。
按照过去《继承法》规定,按照第一顺位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等继承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分配原则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第一,继承范围扩大,增加“代位继承”一项。
第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以最后遗嘱为准。
以后遗嘱不再以公证遗嘱优先,而是以最后遗嘱为准,这样更加公平,也有利于督促子女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因为父母可以随时修改遗嘱,可以把更多的资产留给孝顺的子女。
第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相应的债务。
以上三点,就是继承法所加进去的新规了,那对于父母来说,究竟要用那种方式过户房子给孩子,就需要好好想一下了。如果是要在生前的话,就要从买卖和赠与之间好好抉择,如果是生后,就要了解好继承法的一些新规定了。
赠与父母房产需要的手续有:
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西安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流程有三种,分别是:
一、继承过户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赠与过户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买卖过户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通知》规定,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